任命:
韩进堂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郝利明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侯麟英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郎丽英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李霞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王华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赵永文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聂海军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亮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婷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责任编辑:卢相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