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接受贾雪峰辞去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17年12月4日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接受贾雪峰辞去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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