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
2018-03-31 00:00 |
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3月31日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珍所作的《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聚焦“六大主战场主阵地”,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全力推动“1661”发展战略,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切实增强监督实效,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工作水平,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忻州篇章作出新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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